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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作者:莆田裕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9 08:02:01
按照不同的标准,商标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商标是否经过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的核准注册程序,可以将商标分为注册商标与非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就是经过核准注册程序,在一定的范!同内享有排他性权利(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有禁止他人使用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的商标。实际上我们通常说的商标。大都指的是注册商标。
(2)按照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顾名思义,商品商标是由商.VP提供者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如使用在衣服、口用品上的商标就是商品商标;而服务商标是服务提供者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如各银行在对外营业时侧月的标志,就属于服务商标。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782票赞成的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值得关注的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要求,民法总则在民事权利一章明确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客体作了概括性规定,以统领各知识产权单行法律。
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是指权利人依法就知识产权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记者注意到,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民法总则在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对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对比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中的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均为新增内容。“现代技术使得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简单易行、成本低廉。这种‘专有的’立法表述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义重大,彰显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强决心。”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丁荣余表示,由于网络的快速发展,使侵权行为地和侵权人所在地均难以确定。大量的网络行为都是跨地域、跨国界的,而互联网上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管辖权未有定论,这都导致知识产权监管、举证、制裁难度很大。
有关专家表示,民法总则中对知识产权等民事权利的规定,凸显了对民事权利的尊重,加强了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为民法典各分编和民商事特别法律具体规定民事权利提供了依据。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假冒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而故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假冒商标与伪劣商品有着严格的区别,伪劣商品是商品质量问题,假冒商标是侵犯知识产权问题,是侵犯了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专用权利。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人大常委倒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将假冒注册商标罪规定为:
A、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B、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
C、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假冒商标的处理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没有构成犯罪的假冒商标行为的处理;基本上与处理侵权行为和方法相同。
一是对假冒商标罪的处理,对构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控告检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一般侵权行为处理后,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移送人民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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